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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江浙荆湖南北等路制置茶盐矾酒税兼都大发运副使尚书工部侍郎萧公神道碑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一一、《临川先生文集》卷八九
萧氏,故长沙人也。
去马氏乱,迁江南,又为庐陵人
公曾祖讳霁,仕李氏,终洪州武宁县
祖讳焕,考讳良辅,皆不仕。
公讳定基,字守一
天禧三年进士,补岳州军事推官,以母夫人陈氏丧罢。
后除虔州观察推官
人饥,说州将以便宜粜仓米,秋籴偿之,所救活甚多。
监纳潭州米,举者十八人,迁大理寺丞,知临江军新喻县,移监成都府买务
蜀引二江溉诸县田,多少有约。
李顺为乱时,成都大豪樊氏盗约,改一昼夜为六,由此他县岁赂樊氏县,乃得其馀水。
讼二十年不决,转运使以属公。
公曰:「约所以为均,即不均,约不可恃也」。
乃亲决水,视一昼夜,而樊氏县水有馀,樊氏即伏罪,诸县得水如故约。
转运使以为能,举知黎州
州近蛮,出善马,异时势人多以托守,公一拒绝,蛮大喜。
于是累迁至太常博士,以博士召兼监察御史里行
成都王鬷请铸小铁钱为大钱,当十。
铸十得三,是废十得三十也。
公疏以为不便,而鬷议诎。
中贵人妄告两浙转运使罪,以公往治,直之。
蕲州王蒙正恃势赂横猾,诬属县长罪死,又以公往治,告随吏曰:「蒙正赂汝,受之,以告我」。
蒙正果赂吏直三百万,公因以正其狱。
仁宗欲官公一子,公乃以让其随吏,除开封府判官
于是自监察再迁至侍御史,除江西水陆计度转运使,奏事称上意,赐三品服。
三司税赋雕鹙羽,民入一尺,费馀百钱,奏以鹅鹳代之。
宜州蛮为寇,乃移广西,兼安抚,公驰至,问所以反,曰:「吾知之矣」!
乃蒐诸州澄海忠敢士万人,守要害。
戒诸将,贼至乃击,归则已。
蛮不复动。
明年邕州甲洞与永平寨将秦珏争银冶,杀珏反,边大扰,公曰:「蛮何敢?
是必珏有以致之」。
问之果然。
乃废银冶,诛道贼熟户数十人。
又移交州,讨杀珏者,而边遂定。
仁宗曰:「边吏好生事,萧某如此,可召用」。
三司度支判官王琪使江、淮、浙,议盐酒事,请公俱往,乃除三司盐铁判官,与俱使江、淮、浙,议盐酒事。
吉州,除江淮荆湖制置发运副使
以官卒于家,享年五十四,实庆历二年五月十四日
其年九月二十日,葬庐陵儒行乡故舍之原。
公宽厚寡欲,内行孝友,称于乡里。
尤知为吏,在所皆有声绩。
夫人河阳县毛氏。
五男子:汝砺、汝谐、汝器、汝士、汝奭,皆进士
汝砺太常博士汝器殿中丞汝谐今为尚书屯田员外郎,汝士今为永州祈阳县令,故累赠至尚书工部侍郎
而墓碑未刻汝谐请曰:「先人于王氏有故,子铭士大夫多矣」。
曰:「然,是宜以属我」。
乃铭曰:
萧氏食酂,汉功之冠。
卒成齐、梁,以戾于唐。
人不绝史,与唐终始。
厥迁庐陵,来自长沙
使乎御史,于宋初家。
折狱禦戎,有声无哗。
禄则世继,而年不遐。
扬诗墓石,以相哀嗟。